9月1日起,由公安部发布的新版《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正式实施,在货车年检方面做出了诸多调整,事关每一位卡友!
年检新规主要在以下方面做出了调整:
1/严查大吨小标
对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所有货车,进行整备质量查验,整车质量不合格的货车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不能通过年检。
该项新规主要针对“大吨小标”车型,根据交通部要求,大吨小标车型应在今年9月1日前完成整改,而9月1日后在年审方面对整车重量的约束,恰好印证了国家对这方面治理的重视。
2/车身需标“允许装运种类”
在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中,对货车车身外部标识方面也有所调整。新规要求:查验货车(多用途货车、货车类教练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的外部标识。
除原有的总质量(或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栏板高度、罐体容积等外部标识外,新增了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或名称。
3/不再要求车主身份证明
对比新规的注册登记环节,我们发现:未来年检不再要求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只需要提供车辆送检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简而言之,就是开车去年检的人带上身份证就可以了,免去了车主本人必须到场的要求。无论是找亲戚朋友帮忙送检,还是找黄牛年检,都方便了不少。
4/全程视频留痕,杜绝非法过检
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对车辆年检的检验员也做出了约束:
车辆年检应该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查验区进行,查验区的视线应良好,不能存在遮挡盲区,视频监控全布控;同时,民警和检验员都应佩戴执法记录仪,检测过程全程留痕,同步至公安部网络。
新规中指出,视频痕迹上传到公安部网络后就无法修改,期间会有督察人员复查,以防检验员和黄牛串通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5/严抓套牌车
套牌车、假牌车将是未来公安部严打的重点对象。查验车辆识别代号时,应实车查看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核对是否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货物进口证明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凭证或者机动车登记信息一致,确认车辆识别代号有无被凿改等嫌疑。
同时,还要对注册登记、转入转移登记、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等备案进行联网核查。如若发现上述信息不一致的,就事实情况对非法车进行整改或报废。
6/平板自卸半挂车不能过年检
自国标委发布《2019年第9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以来,平板半挂自卸车就被划为了非法车型,成为了严打对象,但由于各地监管力度不一,仍有很多地区的平板自卸半挂车在路上行驶。对此,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做出了明确规定:
仓栅式货车/挂车的顶部应安装有与侧面栅栏固定的、不能拆卸和调整的顶棚杆,且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仓栅式货车/挂车顶棚杆间的纵向距离应小于或等于500mm;车辆运输挂车(包括中置轴挂车、半挂车)的后部不应设置有可能用于载运车辆的可伸缩的结构。
这标志着平板半挂自卸车已经无法通过年检,而驾驶未年检的车辆,属于非法营运行为。
年检新规来袭,事关每一位卡友,卡友们请相互转告,让这条消息可以帮到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