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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润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0-05-11 13:32:01
尊敬的北京红岩用户和需长期入京的红岩用户:
你们好!
依据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通过并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http://www.gov.cn/xinwen/2020-03/09/content_5488906.htm)和4月24日发布的《北京市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fdzdgknr2/shbjgfxwj/1792143/index.html),规定在用车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安装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
依据《北京市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范围是指:
1、 已在京注册登记的且未安装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
2、 在京在用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3、 自2021年1月1日起,连续两个自然年分别办理进京通行证次数达到12次及以上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外埠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中的处罚措施
章条 |
处罚对象 |
违规行为 |
处罚措施 |
第三十五条 |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
未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 |
每辆车一万元罚款 |
第三十六条 |
机动车所有人 |
未确保排放装置正常使用 |
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
删改排放数据者 |
删除、修改远程排放数据 |
每台一万元罚款 |
第三十八条 |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
驾驶逾期未维修并复检合格车 |
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九条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年检不合格超过车辆数量10% 同一辆车年内受到罚款五次以上 |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六条 |
当事人 |
阻扰排放监督检查的 |
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为确保用户利益,上汽红岩已开始着手技术方案工作,北京市环保局的联网细节一旦确定后,上汽红岩将尽快为用户提供安装服务。
上汽红岩罗富安是负责安装接入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是400-8117766。
为保证安装联网的有序进行,上汽红岩需要您按北京市要求,先向我司提交相关信息,
信息录入链接:https://www.wjx.top/jq/76096438.aspx
依据《北京市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安装和运行维护费用由车辆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承担,上汽红岩会竭尽全力为用户提供最经济的解决方案。
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三路天信汽车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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